一、购房补贴
1、受益对象:对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首套商品住房是指:购房者在泰州市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的(以泰州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为准)。
2、政策内容:
⑴购房补贴标准
按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补贴。在姜堰区范围内已使用人才券购房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⑵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申请资料:
①《泰州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三份);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③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④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⑤购房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⑥购房者身份证明一份: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或工作单位证明;进城农民,需提供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出具的农民身份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非泰州市区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国(境)外人员需提供外事部门认可的证件(如护照等)复印件(验原件);
⑦泰州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的购房者《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⑧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⑨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⑩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区设置的购房补贴窗口领取《泰州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②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备。
③审批。经审批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人提交的契税完税凭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上加盖“已申请购房补贴”条形印章后,退还申请人资料原件,由审批人签署意见,进入核发程序;不符合条件的,注明理由并退还其申请资料。
④发放。审批程序完成后,购房补贴30日内发放到位。
⑶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本次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4年10月31日。特别提醒: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申报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科学、文化惠民政策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
1、受益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政策内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受益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内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 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 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 2-3 档。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受益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内容: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 档。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
1、受益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内容: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 2-3 档。
五、考入高校贫困新生资助
1、受益对象:在市区(不含姜堰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2022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中家庭贫困的泰州籍学生;当年考取研究生中家庭特别困难的市区籍(不含姜堰区)学生。
2、政策内容:本科每人3000元,专科每人2000元。
六、宏志班(高中)
1、受益对象:省泰中“宏志班”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
2、政策内容:在省泰中设立“宏志班”,对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实施免费教育。
七、宏志班(义务教育)
1、受益对象:省泰中附属初中“宏志班”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
2、政策内容:在省泰中附属初中设立“宏志班”,对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实施免费教育。
八、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券
1、受益对象:具有文化惠民券演出资格的文艺院团(团队)
2、政策内容:为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提高文化惠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放1000万元文化惠民券,采取“以券激励、政府资助、全程监督”的运作模式,兑现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九、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1、受益对象:支持我市文化产业项目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其他文化项目(活动)
2、政策内容: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
1、受益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
2、政策内容:对企业实行科技创新活动年度积分化管理,采用指标量化的办法对企业进行评估积分,积分用于兑付资助资金。
降费减负政策
1.收费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优惠政策: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
优惠期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收费项目:水资源费。
优惠政策: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
优惠期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收费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优惠政策: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
优惠期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收费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和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设置分档征收比例,其中,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征缴单位在基准分档标准上迭加七折优惠。
优惠期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收费项目: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
优惠期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