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就《泰州市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泰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501室,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86895060),信封正面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72856758@qq.com。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泰州市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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