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9日公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220家左右,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适度增加国家自创区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规划》指出,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创新功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全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着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开放协同、绿色智能、特色发展的原则,《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着提升,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基于此,《规划》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化园区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治理水平。 《规划》提到,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着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塑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规划》指出,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建设科技领军和世界一流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提升创业孵化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其中:支持园区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的扶持。支持园区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支持园区科技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此外,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构建区域创新增长极;支撑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园区开放合作: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推进高水平“走出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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