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财政厅公布2021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获全省第一等次。 近年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创新河湖长制管理,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坚持履职尽责“管河”。全区290余名区镇村三级河长充分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头雁”,对照河湖巡查管护、问题专项整治、交办事项落实、工作协调督办等具体事项,对自己所负责的河道开展巡河,累计履职3万余次,切实解决水体污染、水面不洁、河坡杂物堆放等涉河问题900余件。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美河”。近年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积极响应省市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强力推进村级以上河道“三乱两违”专项整治,累计清理违法行为800余处。有序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投入10.6亿余元,全力打造以凤栖湖为引领的区镇村三级幸福河湖37条,其中凤栖湖获市级“十佳”幸福河湖称号,刁东河、双龙河获市级“五星”幸福河湖称号。2022年,以亲民、利民、便民为导向,以许庄河幸福河湖建设为示范引领,强势推进、狠抓落实,着力打造市交68条幸福河湖。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护河”。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全区每年投入910余万元用于河道长效管护和绿化养护。同时鼓励各镇街购入全自动清漂船,对已购买的镇街给予60%的财政奖补,切实提高全区河道管护机械化打捞水平。健全督查考核机制,采取专项督查、专题督办交办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区各类河道专项整治、长效管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河道问题反弹、整改落实不力的下发督办单、交办单100余份。 下一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将继续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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