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提高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市力争2013年、确保2014年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率达到80%,其中机插秧率达到70%)。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力争2012年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兴化市、姜堰市力争2013年、确保2014年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
从今年到2014年底,全市新增水稻插秧机5390台,保有量达到10500台,实现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231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202万亩,基本形成水稻种植“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兴化市新增水稻插秧机276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104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91万亩;姜堰市新增水稻插秧机90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40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35万亩;靖江市新增25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24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21万亩;海陵区新增插秧机23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6.4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5.6万亩;高港区新增插秧机25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8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7万亩。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各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列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尽快制订和出台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形成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市场运作的水稻种植机械化推进工作机制。
2.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投入保障。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高性能插秧机,为水稻种植机械推广过程中的典型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提供资金保障。制订激励政策,对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在万亩以上的示范方、率先实现水稻机械化种植的先行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服务组织以及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市农委、市财政局将联合成立专项考核小组,对各市(区)水稻种植机械化推进工作进行考核。
3.加快机制创新,积极培植典型。建设一批水稻机械化种植先行镇和万亩示范方,将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作为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的重要力量,鼓励使用乘坐式插秧机及育秧流水线,并加大培植和扶持力度,引导他们提供“一条龙”、“保姆式”的服务,全面加速机插秧经营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4.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工作合力。农机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计划,并会同农业部门做好技术培训、育秧和田间管理、机具调度、栽插和维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技术推广成功;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做好水稻种植机械化各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