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129号)精神,切实做好市区各乡镇和涉农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区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三个名城”建设,市政府将组织市有关部门,从今年7月起,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所属各乡镇和涉农街道,包括:苏陈镇、九龙镇、罡杨镇、大泗镇、胡庄镇、白马镇、永安洲镇、野徐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京泰路街道、口岸街道、刁铺街道、许庄街道、寺巷街道、凤凰街道、明珠街道、沿江街道。
二、考核验收内容
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集中处理,以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一)管理机构设置合理
1.乡镇、街道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备专业管理人员2-3名,并明确专人担任所长,暂不具备条件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兼任所长。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管养和垃圾转运工作。
2.建制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卫生督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环卫保洁队伍健全
1.配备环卫作业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根据服务范围、人口数量情况,一般按每人清扫80-100户的标准配备。环卫人员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
2.开展环卫人员培训。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按照清扫、分类、收集、处置的要求,抓好环卫作业人员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
(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
1.垃圾箱(屋),自然村按每25户建1座垃圾箱(屋),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箱(屋)。垃圾箱(屋)的设计规范,有垃圾分类标识及容器、有盖(顶)、有门窗,选址远离干道、河道。
2.垃圾收集点,建制村建设垃圾收集点选址适当,分布合理,建设规范,远离居住区、干道和水源保护区,同时配备垃圾收运车辆。
3.垃圾中转站,建制镇按照规模大小和经济条件,建设1-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中转站选址科学合理,并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
(四)垃圾处理运行模式规范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户三包、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五级管理模式运作。
1.户三包。包清扫,住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包集中,住户负责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包整洁,住户负责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及环境卫生,不随便堆放杂物。
2.组保洁。各组(自然村)保洁员负责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的保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屋)。
3.村收集。各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各组(自然村)垃圾箱(屋)的垃圾,每天按规定时间集中运送到镇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
4.镇转运。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将各村集中运送的垃圾进行压缩,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焚烧厂)。也可委托保洁公司运输或由区级统一运输。
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之前,由各区安排进行集中处理。
(五)运行经费落实
1.管理运行经费由各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由各区确定,列入财政预算。
2.资金主要用于保证保洁员工资、劳保用品发放和意外伤害保险、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添置、垃圾设施运行和维护、垃圾处置及日常运行管理。
3.保洁员的工资实行绩效挂钩,依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六)长效管理制度建立
1.保洁作业制度。实行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部分村组保洁的责任制,建立农村垃圾处置保洁作业和清运制度。
2.考核奖惩制度。乡镇和建制村加强对垃圾处理情况的巡查考核,制订考核细则,严格奖惩兑现。
3.监督检查制度。各建制村配备督查员,每天对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和垃圾箱(屋)的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分类处置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奖励制度,拓展农村垃圾可回收再生资源的渠道,规范农村垃圾分类处置。
三、考核验收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对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2012年7月,各区对所属乡镇(街道)、建制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2012年8月,市考核小组对各区所属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2012年9月,各区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对生活垃圾处理达标验收进行申报;
5.2012年10月,市考核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四、考核奖惩措施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达到标准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年底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达不到标准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对垃圾污染严重的乡镇(街道),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长效考核机制,从明年起,市考核小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年终进行综合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抽查合格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实行行政问责。
五、考核验收组织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内,具体负责组织对市区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考核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附件:1.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2.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考核验收细则
3.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验收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
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王宏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 斌 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松山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陈龙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处处长
刘朝霞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居 敏 市水利局农水处处长
周进华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吴 刚 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办公室主任
马光辉 市农委环能处处长
丁顺勤 市城管局市容处处长
附件2:
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
考核验收细则
区 乡镇(街道) 得分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法 |
扣 分 标 准 |
扣分 |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与 经 费 保 障 16分 |
1.政府重视。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汇报。(4分) |
查阅资料(文件、会议记录等) |
政府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相关汇报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未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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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健全。镇(街)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明确专人担任所长,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建制村(居)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并明确负责人(4分)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组织机构不健全,未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扣1分,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的扣1分; 未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或未明确负责人的,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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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明确。镇(街)负责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管养和垃圾转运等工作;村(居)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卫生督查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2分)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职责不明确扣1分;分工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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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分) |
查阅资料 |
生活垃圾管理运行经费和保洁人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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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法 |
扣 分 标 准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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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卫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20分 |
1.垃圾中转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运转正常、保养及时,并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10分) |
查看现场 |
垃圾中转站不能正常运转的扣5分; 保养不及时或有锈斑的扣2分; 未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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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箱(屋)。按每25户建一座垃圾箱(屋);垃圾箱(屋)设计规范,有垃圾分类标识及容器、有盖(顶)、有门窗,远离干道、河道。(5分) |
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垃圾箱(屋)未按比例配备的,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垃圾箱设计不规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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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收集点。选址适当,分布合理,建设规范,远离干道、水源保护区;并配备垃圾收运车辆。 (5分) |
未设立垃圾收集点或垃圾露天堆放的,扣3分;未配备垃圾收运车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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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立 垃 圾 收 运 体 系 25分 |
1.户三包。住户包清扫、包集中、包整洁,负责自家门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内。(5分) |
查看现场和记录 (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住户未执行三包规定,或未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内,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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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保洁。各组(自然村)保洁员负责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的保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屋)内。(5分) |
保洁员未做好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保洁的,发现1处,扣0.5分;未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屋)内,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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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收集。各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垃圾箱(屋)的垃圾,每天将产生的垃圾集中运送到镇中转站。 (5分) |
查看现场和记录 (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各村未集中收集垃圾或未按时转运至镇中转站,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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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镇(街)转运。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将各村集中送来的垃圾进行压缩,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5分) |
镇(街)未按规定将垃圾进行压缩,扣2分;未及时将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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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垃圾收集率达到85%以上。(5分) |
按人均日产垃圾0.5公斤计算垃圾收集率,达不到85%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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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法 |
扣 分 标 准 |
扣分 |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15分 |
1.主次干道管理。镇(村)主次干道、后街背巷、路面两侧、村头路旁、公共场所无积存生活垃圾,视野内无白色污染。(5分) |
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镇(村)主次干道等处有积存垃圾,发现1处扣0.5分;视野内有白色污染,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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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前屋后管理。镇(村)房前屋后无乱堆生活垃圾,无乱贴乱画野广告。(5分) |
镇(村)房前屋后有乱堆垃圾,发现1处扣0.5分;有乱贴乱画野广告,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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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道管理。镇(村)河塘、水道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各种漂浮物。(5分) |
镇(村)河道有生活垃圾、杂草或漂浮物,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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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洁 队 伍 健 全 12分 |
1.配备环卫作业人员。按住户比例配备清扫员和清运员(标准一般为每人清扫80-100户),或按清扫面积配备;保洁员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8分) |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
未按住户比例或清扫面积配备保洁员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未统一着装的扣1分;未配备专用工具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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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培训。每月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4分) |
未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的,少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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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 管理 制度 建立 12分 |
1.镇(街)管理制度。镇(街)建立中转站运行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垃圾分类处理奖励制度等。(10分) |
查看资料 |
镇(街)长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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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居管理制度。村(居)建立保洁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2分) |
村(居)长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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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到标准,通过验收;得分90分以下为未达到标准,须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附件3:
泰州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验收申报表
申报单位: 区 乡镇(街道) 填报人: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辖区道路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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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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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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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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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一体化管理 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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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自查情况 |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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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管委会) 检查考核 意见 |
(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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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核小组 验收意见 |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验收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各区统一收齐,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内)。联系电话:8699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