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政府融资平台
和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级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的投融资功能,规范各平台公司的市场运作行为,加快中心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2〕6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
(一)市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财政、金融办、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平台领导小组”),加强对市级政府投融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负债余额)的控制;审定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并报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审议平台公司年度和中长期(暂定为三年)资金动态平衡方案;批准平台公司具体融资项目;监管平台公司运作等相关工作。
(二)平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平台管理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平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汇总审核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负债余额)并报平台领导小组审议;汇总编制平台公司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议;汇总编制年度和中长期动态资金平衡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议;批复下达经平台领导小组审定的融资规模(负债余额)控制数;批复下达经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批准的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审核平台公司具体融资项目并报领导小组批准;提出平台公司融资方面的考核奖惩建议;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台领导小组及平台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平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重点研究、审议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审议平台公司年度和中长期资金动态平衡方案;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协调推进项目融资进度;审议各平台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听取财务监管专员工作情况汇报。平台管理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总并初审平台公司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年度和中长期动态资金平衡方案;对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的调整提出初审意见;加强对平台公司财务监管专员的日常监管及考核,提出奖惩建议;提出平台公司融资方面的考核奖惩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决策;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一)财政部门要建立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制度,实行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同时要制定《泰州市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平台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平台公司的财务预算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和中长期动态资金平衡方案,具体按《泰州市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平台公司要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三)财务预算应经平台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由平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监管专员联签,报平台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平台管理办公室批复执行。
(四)平台公司要根据平台管理办公室批复下达的年度融资和偿债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资金方案,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融资。
(五)平台公司必须增强风险意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平台管理办公室批准。
(六)建立城市建设偿债风险周转金(政府偿债准备金,下同)制度。偿债风险周转金从以下渠道筹集:预算内财力安排;从纳入政府调节的非税收入集中部分;土地出让金市集中部分;公共预算收入超收形成的新增财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部分;偿债风险周转金的增值部分;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可用于偿债的资金。偿债风险周转金筹集的上限一般为上年末各平台公司贷款余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
三、实行政府对平台公司委派财务监管专员制度
(一)市政府对市级平台公司委派财务监管专员(具体由市财政局推荐,平台管理办公室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对平台公司的经济活动独立履行资产和财务监督职能。
(二)平台公司财务监管专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审核平台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审核平台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审核、监督平台公司融资、投资和担保等重大事项;完成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实行财务监管专员联签制度。平台公司重大决策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与财务监管专员共同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平台公司方可实施。联签事项包括:重大融资方案、对外担保行为、土地开发方案和大额资金(含现金)支付等。
(四)建立财务监管专员报告制度。平台管理办公室每年向平台领导小组报告财务监管专员履职情况,财务监管专员每季向平台管理办公室报告履职情况及相关建议,对平台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或可能对平台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定期向平台管理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
四、切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
(一)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与平台公司融资计划相衔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政府投资决策咨询评估、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施对平台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
(二)市财政部门(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平台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平台公司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经领导小组批准,下达年度融资计划;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向平台公司委派财务监管专员;建立对平台公司的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偿债风险周转金管理。
(三)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的储备和出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负责相关建设用地的收购、储备和供应。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平台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指导平台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平台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资产状况的考评。
(五)审计部门依法对平台公司实施专项审计,根据相关规定对纳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六)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督促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平台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
(七)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平台公司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以及资金动态平衡方案,加强平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管,协调处理融资相关事项。
(八)平台债务管理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区政府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加强对所属平台公司的管理,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年度和中长期资金动态平衡方案并报市平台管理办公室备案。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