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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3/2020-01388 分 类 政策文件解读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4-30
        文 号 有 效 性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4-30 17:3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4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20﹞22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方案》的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公布《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既是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安双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具体举措。

        二、《方案》出台的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泰州农业供给质量、提升全社会幸福指数、增强城市发展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委史立军书记、市政府朱立凡市长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近日朱立凡市长又专门批示要求以“双安双创”工作为抓手,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全市各地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摆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77%,在全省名列前茅,姜堰区、高港区先后获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泰兴市已创成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多年来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守住了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市政府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在明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提出了三项任务、十条措施。

        第一项任务,坚持绿色导向,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具体措施有4条:一是完善绿色技术推广体系,重点推广优质食味水稻绿色高质生产、蔬菜全程绿色高效生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农牧配套型循环农业发展等新型农业技术和农业绿色发展模式。二是培育绿色示范载体,到2022年,要创成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40个。三是推进农业标准化,每年组织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3个,实施“一品一策”行动,促进标准进企入户、落地生根。四是加强质量认证和管理,每年申报(续展)绿色食品50个以上,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要达到12个以上。

        第二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用及追溯体系。具体措施有2条:一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出具和入市查验制度,加快形成追溯倒逼机制。

        第三项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全程风险管控。具体措施有4条: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推广靖江市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二是强化全程监管,加快形成涵盖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巡查检查、质量监测、上市农产品可追溯的全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召回等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三是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打造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和农产品的智慧监管体系,实行覆盖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监测结果交流会商、风险分析评估和通报预警机制。四是严格执法查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四、涉及的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明确了示范建设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的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建设措施,并进一步压实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主要涉及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泰州海关、市供销总社、市农科院、南农大泰州研究院等单位。

        五、《方案》的推进落实

        《方案》出台后立即生效,每条推进措施、保障措施后均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将协调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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