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18-12251 | 分 类 | 机构职能 其他 通告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0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负责起草我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电子政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入的涉及市场准入(不含外资)、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市、市(区)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五)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材料简化、流程优化等工作,并且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组织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协调解决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六)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市各部门、单位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七)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计规划、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共享监管数据、维护监管系统和监管数据安全。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负责市“政风热线” 运行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