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1-00381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bjzjzh.com/)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邮政编码:225300;咨询电话:0523-86882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所明确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农业农村重点任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三农”信息公开服务。
1.充实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汇报,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指南和内部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单位OA系统推广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权威解读等内容,达到了机关人人知晓的宣传效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721条,主动公开部门信息21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2019年市级部门决算、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栏发布。我局45个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全程“不见面”,均能实现网上办理,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68件,行政处罚10件。我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5件,其中主办件38件,重点建议提案2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相关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均已及时予以全文公开。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信函申请1 件,网络在线申请7件;办理结果中无法提供答复6件,信访投诉类1件,重复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根据申请人要求将答复意见以邮寄或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地址或邮箱。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12345热线来件28件、市长信箱来件19件,均及时办理,办结率为100%。
4.信息资源规范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部门信息,源头认定公开属性,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流程,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进行标注。对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每月进行信息发布或更新,公开的信息规范、完整。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项 | 减5项 | 168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6项 | 减4项 | 10件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965.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虽然有了较大提升,但与社会大众的期盼、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及主动回应方式还需更加丰富。二是农业农村门户网站宣传度不高、受众面不广。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提升。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加大检查和督促考核力度。二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规范发布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信息需求量大的重点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项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访谈、交流座谈、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国家和省所列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相关事项中,脱贫攻坚及农村集体经济领域由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在泰州阳光扶贫网、农村集体经济领域信息在泰州市“阳光三农”综合信息平台分别公开,包含惠民资金、阳光扶贫、产权交易、集体三资、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等栏目,网址:泰州阳光扶贫网http://218.90.248.2/tzfp/;泰州市“阳光三农”综合信息平台http://ncsz.bjzjzh.com/sanziweb/。
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优化平台、创新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保障公民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推进器,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为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