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2-25490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文 号 | 泰财综【2022】17号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规范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提高政策透明度,我委联合市财政局编制了《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收费清单》)。
《收费清单》包含泰州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考试考务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收费清单》中公布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按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泰州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收取的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全部收费项目。2022年10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清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泰财综〔2022〕17号附件.xlsx泰财综〔2022〕17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2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