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9/2022-23368 | 分 类 | PPP信息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7 |
文 号 | 苏财金[2022]18号 | 有 效 性 |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规定,各市县财政部门每年应对本级所有已入省PPP项目库的项目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监督,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题监督。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PPP项目财政监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政监督项目范围:截至检查日省财政厅已正式发文的在库项目(含已入库未落地项目)。
二、财政监督内容:主要涉及PPP项目前期准备、“一案 两评”报告编制、项目采购等项目推进关键环节的合法合规性情况(具体参见苏财金[2019]53号文件附件1“PPP项目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此外,对2021年度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开展“回头看”;对照《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对项目是否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要重点监督;对项目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填报是否规范予以重点关注。
三、财政监督人员:PPP项目财政监督应坚持财政部门人员为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协助。为保持财政监督独立性,防止自我评价,具体项目“一案两评”编制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财政监督。
四、财政监督报告:各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应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本次PPP项目财政监督工作,及时形成PPP项目财政监督报告专报当地党委、政府,并于5月底前将监督情况书面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财政监督组织情况,本地PPP项目基本情况,2021年度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是否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监督情况,平台填报情况,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处理处罚情况等。
省财政厅金融处联系人:王同阳、王佶慧,电话:025-83633116/83633118。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