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事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泰州市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泰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泰州分公司)、中海油销售泰州有限公司叁家公司为新一轮公务车辆加油定点供应商。现就做好定点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范围
凡我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公务车辆加油的,均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二、本期实施期限
本期定点加油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定点供应商的优惠措施
(一)中石化泰州分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的柴油、汽油按加油当天成品油标准零售价给予1.8%的优惠,在加油结算后以积分形式返还到单位主卡积分账户,积分可分配至副卡用于加油,中石化泰州分公司联系人:胡耀、联系电话:13016716206。
(二)中石油泰州分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的柴油、汽油按加油当天成品油标准零售价给予2.6%的优惠,在加油结算时直接给予折让,中石油泰州分公司联系人:顾雪勇、联系电话:18105268887。
(三)中海油销售泰州有限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的柴油、汽油按加油当天成品油标准零售价给予4.0%的优惠,在加油结算时直接给予折让,中海油销售泰州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兰、联系电话:15896002453。
四、定点加油操作流程
(一)选择定点供应商。为了促进定点加油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公务车辆加油的服务质量,在定点加油实施有效期内,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各定点供应商的信誉、服务网点分布、优惠比例、服务态度等因素,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作为本单位加油定点供应商,严格实行一卡一车。
(二)办理加油IC卡。各部门(单位)车辆原加油卡可继续使用,如需新办、补办加油卡,需填写《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IC卡办理申领表》(附件1),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市政府主楼东0135室)报备,凭加盖印章的申领表到定点供应商发卡网点免费办理加油IC卡。
(三)支付燃油费用。各部门(单位)在办理加油IC卡充值时,实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刷卡的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应严格定点加油财务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报销加油发票。
(二)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主管部门应对下属事业单位公车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一卡一车、车卡相符”的原则进行加油,如本部门(单位)2021年加油卡发生变化请准确填写《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加油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纸质表及电子稿报送至市政府主楼135室。
(三)定点供应商将严格按照定点加油合作协议履行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若各部门(单位)发现定点供应商有违约行为的,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严禁向定点加油供应商索取不正当的利益和报酬,违者经查实后将进行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分。
附件:1. 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IC卡办理申领表附件1: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加油IC卡申领表.xlsx
2. 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加油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加油管理信息采集表.xlsx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